市府办、市委宣传部等部门联合检查结果表明
本报讯(记者 陈泥)元旦上午,由市政府办公厅、市委宣传部、市法制局、市教育局、市城管
办等单位组成的检查组对我市部分道路沿街单位升挂国旗的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一些单位没有按照规
定升挂国旗。检查组对这些单位提出整改意见,要求他们加强爱国主义教育,认真学习《国旗法》,
落实责任制,切实按规定升挂国旗。
检查组重点检查了湖滨北路、鹭江道、镇海路、公园东路、厦禾路、湖滨南路、湖滨东路等部分
路段沿街单位升挂国旗的情况。结果发现,市委市政府大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厦门
海关、市委党校、市卫生局、市文化局、市教育局、税务保险大厦、中国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广播
电视中心、体育中心、水上公安分局等单位都能按规定升挂国旗。厦门火车站、和平码头、轮渡码头
、旅游客运码头及海后路邮政局、物资总公司等单位均未按规定升挂国旗。旅游客运码头、远洋大厦
等连旗杆都没有设置。
部分单位虽然升挂了国旗,但存在不合规定的现象。比如交通委大楼的国旗被周围的天线紧紧包
围,容易被损坏;外贸大厦的旗杆锈迹斑斑,明显弯曲;中医院、亚洲酿酒公司等单位的国旗已经褪
色。不少单位未按《国旗法》规定,在夜晚将国旗降下,待次日早晨再升起。
检查还发现,党政机关、国家机关和教育部门贯彻《国旗法》情况较好;多数由物业公司管理的
楼宇,例如帝豪大厦、金榜大厦、宝福大厦等,均未能按规定升挂国旗。
(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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